2020年6月是我國的第十九個安全生產月,今年的安全主題是“消除事故隱患,筑牢安全防線”。
《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(guī)定》中:安全生產事故隱患(以下簡稱事故隱患),是指生產經(jīng)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、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、標準、規(guī)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(guī)定,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(jīng)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(fā)生的物的危險狀態(tài)、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。
《企業(yè)職工傷亡事故分類》中對于受傷部位、受傷性質、起因物、致害物、不安全狀態(tài)及不安全行為均做了詳細的分類,其中主要的不安全狀態(tài)、不安全行為羅列如下:
不安全狀態(tài) | 不安全行為 | ||
1 | 防護、保險、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 | 1 | 操作錯誤、忽視安全、忽視警告 |
1.1 | 無防護罩、安全保險裝置、報警裝置或安裝或調整不當 | 2 | 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|
1.2 | 無護欄或護欄損壞 | 3 | 使用不安全設備 |
1.3 | 絕緣不良 | 4 | 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|
2 | 設備、設施、工具、附件有缺陷 | 5 | 物體(指成品、半成品、材料、工具、切屑和生產用品等)存放不當 |
2.1 | 安全間距不夠 | 6 | 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|
2.2 | 工件有鋒利毛刺、毛邊 | 7 | 攀、坐不安全位置(如平臺護欄、汽車擋板、吊車吊鉤) |
3 | 個人防護用品用具——防護服、手套、護目鏡及面罩、呼吸器官護具、聽力護具、安全帶、安全帽、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| 8 | 在起吊物下作業(yè)、停留 |
4 | 生產(施工)場地環(huán)境不良 | 9 | 機器運轉時加油、修理、檢查、調整、焊接、清掃等工作 |
4.1 | 照明光線不良或照度不足 | 10 | 在必須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的作業(yè)或場合中,忽視其使用 |
4.2 | 通風系統(tǒng)效率低 | 11 | 不安全裝束,如操縱帶有旋轉零部件的設備時戴手套 |
4.3 | 作業(yè)場所雜亂 | 12 | 對易燃、易爆等危險物品處理錯誤 |
3.公司安全隱患狀況
公司建立并更新了《安全檢查制度》,鼓勵員工積極報告現(xiàn)場安全隱患,同時通過日常檢查、節(jié)假日安全檢查、管理層MSV等形式對現(xiàn)場的安全隱患進行檢查;
對于檢查發(fā)現(xiàn)的安全隱患納入安全隱患匯總清單內并進行追蹤改善。
截至5月31日,公司安全隱患狀況統(tǒng)計如下圖所示:
4.為什么要報告并消除安全隱患?
1941年美國安全工程師海因里希統(tǒng)計了55萬件機械事故,其中死亡、重傷事故1666件,輕傷48334件,其余則為無傷害事故,從而得出一個重要結論,即在機械事故中,死亡或重傷、輕傷或故障以及無傷害事故的比例為1:29:300,國際上把這一法則叫事故法則,也就是海因利希法則。